民國36年 二二八事件 陳 請 書 省參議員馬有岳繫獄陳請查明真相.....................................馬藍·2017年2月28日
資料來源:
1.台灣省參議會、
2.臨時省議會暨省議會時期口述歷史計畫
3.緬懷永思ᅳ馬公有岳先生事蹟輯錄 馬有岳家族102年發行
原件典藏:台北二二八紀念館
檔案編號:547210004
文件日期:1947
史料名稱:為請釋放馬有岳並請查明真相
內容說明:
馬有岳新竹通霄公學校畢業,遷居花蓮水尾。曾任瑞穗產業組合理事,瑞穗庄協會員,戰後選任台灣省參議員,於228事件中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幹事,折衝息亂,事後被捕,身繫囹圄。鄉民合撰陳情書呈臺灣省參議會暨花蓮港地方法院,請求早予釋放,期能為地方效力。由陳情書中可以窺見鄉民對馬參議員的尊重與愛惜,或於亂世中易使為政者更加妬恨,而致賈禍乎? 其實在省參議會的五年半十一次大會中,馬有岳曾經受推請擔任九個會期的駐會委員,是省參議會最受參議員信任的第一名,與黃朝琴、李萬居合作搭配極佳,貢獻卓著。
陳 情 書 (原文)
竊維中國抗戰勝利 臺灣重歸祖國懷抱 六百五十萬省民 歡天喜地為民族祝福 舉省正在努力建設中 豈料因私烟起事 竟惹成二二八事變之慘劇 實為本省最大痛恨之事也
查事變發生於臺北 波及全島 唯花蓮縣下能得平穩 未有發生意外之事者 此上賴賢明張縣長領導之得宜 憲兵隊 警察局及其他各機關首長等 措施得力所賜 而一面民間之有志人士 如馬有岳氏不謬是非 遵于大義 防止暴動于未然 安定人心 其協助政府之勞 亦不可埋沒也
然而馬有岳氏 現為事變嫌疑犯 被繫於縴綫之中已兩月有餘 尚未見放 今由綏靖司令部移送 鈞院 尚呈偵審中 竊民等聞訊之餘 莫不為之痛惜 但事關國家之大法 嚴正公明 自有皂白之分 竊民等與馬氏同鄉 甚知其為人 故敢冒昧 陳述所聞 以為明斷之資 仰祈 鑑之
查馬有岳氏 於二二八事變中 處理合宜 令人感服 茲將竊民等之所聞 拾錄于左
一、 事變發生于台北 漸陷混亂 波及全省 而花蓮市亦顯出幾分動搖 馬氏見此情形而恐其發生暴動 乃極力勸阻青年之亂行 宣導縣民安心工作 始終以不流血 不共產 不獨立為原則 或由報紙 或以廣播 以指導民眾 使其深明大義 擁護政府 花蓮縣之所以能得平穩者 其賴馬氏之奔走之勞不少也
二、 聞有一隊高山青年 趕到花蓮市探訪情勢之時 馬氏教之大義 而極力阻止其輕舉妄動 而高山同胞 血熱情激 似有不理馬氏之勸 是時馬氏深知其性之純真 易迷於謠言 是以恐因其動搖 而引起全縣之洗血 故一時為精神感所激 不覺放聲大哭 而哀求之曰 「汝等如欲輕舉妄動 請必先殺馬有岳」 其言悲壯而動人 故高山同胞頗受感動 亦不覺感泣自悟 乃始信馬氏之言 而相率以歸 此亦可見馬氏純情動人殺身成仁之氣概矣
三、 聞有一部妄動份子 對處理委員會提議 欲接收武器之時 馬氏乃毅然拒絕之 且責其越規無理 然而忘動份子 終不服而責問馬氏曰 「萬一憲警開槍打死市民之時 誰負其責」 而馬氏乃隨答曰 「軍警倘有無故開槍殺人者 馬有岳願自殺對眾謝罪」 其凜烈之一語 使忘動份子 慴服而不敢硬持其主張 其勞心用意之大 可以推察 然而妄動份子 有小數終不肯屈服者 竟以惡語誹謗馬氏曰 「已被縣長買收」 或曰「憲兵之走狗」 噫馬氏為人處置 何等困難 其苦心之大 可想而知矣
竊思馬氏自幼隨其父 來至瑞穗 克苦攻讀 夙而研究祖國歷史思想 頗解 孫國父之 遺教 在日人統治時代 堅持民族精神 替農民抗拒日本政府之強權 為地方倡導文化 產業等項之建設 如瑞穗產業公司 合作社之設立 中山堂 郵便局之建築 電燈之設備等 現存於瑞穗之公共施設 皆馬氏之獻身努力而成 竊民感其德也深矣
台灣光復後 馬氏為政府奔走 宣揚新政 始終為公努力 此眾人所共知也 竊民等在 客觀立場上觀之 則馬氏為二二八事變之勞苦犧牲如此多大 而反被疑拘押候審 一般之父老莫不為之痛惜焉 故竊民等因恐其影響民心 乃冒昧敬陳數語 以懇請賢明
鈞長 將馬氏之事 重行嚴查 以分其皂白 而俾其得以清白之身再為國服務 以明寬大之德及法紀之明 實為感激無涯 理合具文呈請 鈞長 仰祈體察其情 而准予所謂 謁陳不勝惶恐之至 謹呈
台灣省參議會
花蓮港地方法院 院長 鄭 鈞鑒
註:原文毛筆書寫,無標點符號,中式十二行紙雙面三大張,上方兩側鄉親陳請人合蓋章十數印,唯模糊可辨識者僅有楊朝枝(外祖父)、周坤麒、林鼎木、林甲木等,其餘已無法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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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藍 5年前著手資料編輯 才開始認識祖父生前的事蹟 至今我能了解的仍然非常有限 只有滿懷感恩 祈願台灣社會平安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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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秋芳 無限感懷祖先恩澤
讚 · 回覆 · 1 · 20小時前
馬華妹 謝謝姊姊 辛苦的把祖父一生事蹟編輯,讓後代世人更了解祖父-馬有岳先生一生為了國家 鄉民而努力 永遠懷念。
讚 · 回覆 · 1 · 19小時前
謝寶珠 無限感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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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nam Yang ご苦労様でした。翻譯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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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藍已回覆 · 6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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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灣省參議會、
2.臨時省議會暨省議會時期口述歷史計畫
3.緬懷永思ᅳ馬公有岳先生事蹟輯錄 馬有岳家族102年發行
原件典藏:台北二二八紀念館
檔案編號:547210004
文件日期:1947
史料名稱:為請釋放馬有岳並請查明真相
內容說明:
馬有岳新竹通霄公學校畢業,遷居花蓮水尾。曾任瑞穗產業組合理事,瑞穗庄協會員,戰後選任台灣省參議員,於228事件中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花蓮分會幹事,折衝息亂,事後被捕,身繫囹圄。鄉民合撰陳情書呈臺灣省參議會暨花蓮港地方法院,請求早予釋放,期能為地方效力。由陳情書中可以窺見鄉民對馬參議員的尊重與愛惜,或於亂世中易使為政者更加妬恨,而致賈禍乎? 其實在省參議會的五年半十一次大會中,馬有岳曾經受推請擔任九個會期的駐會委員,是省參議會最受參議員信任的第一名,與黃朝琴、李萬居合作搭配極佳,貢獻卓著。
陳 情 書 (原文)
竊維中國抗戰勝利 臺灣重歸祖國懷抱 六百五十萬省民 歡天喜地為民族祝福 舉省正在努力建設中 豈料因私烟起事 竟惹成二二八事變之慘劇 實為本省最大痛恨之事也
查事變發生於臺北 波及全島 唯花蓮縣下能得平穩 未有發生意外之事者 此上賴賢明張縣長領導之得宜 憲兵隊 警察局及其他各機關首長等 措施得力所賜 而一面民間之有志人士 如馬有岳氏不謬是非 遵于大義 防止暴動于未然 安定人心 其協助政府之勞 亦不可埋沒也
然而馬有岳氏 現為事變嫌疑犯 被繫於縴綫之中已兩月有餘 尚未見放 今由綏靖司令部移送 鈞院 尚呈偵審中 竊民等聞訊之餘 莫不為之痛惜 但事關國家之大法 嚴正公明 自有皂白之分 竊民等與馬氏同鄉 甚知其為人 故敢冒昧 陳述所聞 以為明斷之資 仰祈 鑑之
查馬有岳氏 於二二八事變中 處理合宜 令人感服 茲將竊民等之所聞 拾錄于左
一、 事變發生于台北 漸陷混亂 波及全省 而花蓮市亦顯出幾分動搖 馬氏見此情形而恐其發生暴動 乃極力勸阻青年之亂行 宣導縣民安心工作 始終以不流血 不共產 不獨立為原則 或由報紙 或以廣播 以指導民眾 使其深明大義 擁護政府 花蓮縣之所以能得平穩者 其賴馬氏之奔走之勞不少也
二、 聞有一隊高山青年 趕到花蓮市探訪情勢之時 馬氏教之大義 而極力阻止其輕舉妄動 而高山同胞 血熱情激 似有不理馬氏之勸 是時馬氏深知其性之純真 易迷於謠言 是以恐因其動搖 而引起全縣之洗血 故一時為精神感所激 不覺放聲大哭 而哀求之曰 「汝等如欲輕舉妄動 請必先殺馬有岳」 其言悲壯而動人 故高山同胞頗受感動 亦不覺感泣自悟 乃始信馬氏之言 而相率以歸 此亦可見馬氏純情動人殺身成仁之氣概矣
三、 聞有一部妄動份子 對處理委員會提議 欲接收武器之時 馬氏乃毅然拒絕之 且責其越規無理 然而忘動份子 終不服而責問馬氏曰 「萬一憲警開槍打死市民之時 誰負其責」 而馬氏乃隨答曰 「軍警倘有無故開槍殺人者 馬有岳願自殺對眾謝罪」 其凜烈之一語 使忘動份子 慴服而不敢硬持其主張 其勞心用意之大 可以推察 然而妄動份子 有小數終不肯屈服者 竟以惡語誹謗馬氏曰 「已被縣長買收」 或曰「憲兵之走狗」 噫馬氏為人處置 何等困難 其苦心之大 可想而知矣
竊思馬氏自幼隨其父 來至瑞穗 克苦攻讀 夙而研究祖國歷史思想 頗解 孫國父之 遺教 在日人統治時代 堅持民族精神 替農民抗拒日本政府之強權 為地方倡導文化 產業等項之建設 如瑞穗產業公司 合作社之設立 中山堂 郵便局之建築 電燈之設備等 現存於瑞穗之公共施設 皆馬氏之獻身努力而成 竊民感其德也深矣
台灣光復後 馬氏為政府奔走 宣揚新政 始終為公努力 此眾人所共知也 竊民等在 客觀立場上觀之 則馬氏為二二八事變之勞苦犧牲如此多大 而反被疑拘押候審 一般之父老莫不為之痛惜焉 故竊民等因恐其影響民心 乃冒昧敬陳數語 以懇請賢明
鈞長 將馬氏之事 重行嚴查 以分其皂白 而俾其得以清白之身再為國服務 以明寬大之德及法紀之明 實為感激無涯 理合具文呈請 鈞長 仰祈體察其情 而准予所謂 謁陳不勝惶恐之至 謹呈
台灣省參議會
花蓮港地方法院 院長 鄭 鈞鑒
註:原文毛筆書寫,無標點符號,中式十二行紙雙面三大張,上方兩側鄉親陳請人合蓋章十數印,唯模糊可辨識者僅有楊朝枝(外祖父)、周坤麒、林鼎木、林甲木等,其餘已無法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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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藍 5年前著手資料編輯 才開始認識祖父生前的事蹟 至今我能了解的仍然非常有限 只有滿懷感恩 祈願台灣社會平安祥和
讚 · 回覆 · 2 · 20小時前
楊秋芳 無限感懷祖先恩澤
讚 · 回覆 · 1 · 20小時前
馬華妹 謝謝姊姊 辛苦的把祖父一生事蹟編輯,讓後代世人更了解祖父-馬有岳先生一生為了國家 鄉民而努力 永遠懷念。
讚 · 回覆 · 1 · 19小時前
謝寶珠 無限感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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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nam Yang ご苦労様でした。翻譯年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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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http://museum.228.org.tw
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五十四號
電話: 886-2-23326228
傳真: 886-2-23396228
行政院設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依「二二八事件處理條例」首揭條文除處理二二八事件補償事宜外,並使國民瞭解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合;尚包括協助國人瞭解事件真相之文宣活動、辦理二二八事件之調查及考證、平反受難者名譽及促進台灣社會和平等工作。
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省參議會的衝擊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時值省參議會休會期間,其中省參議員王添燈、林連宗身亡,郭國基、林日高、洪約白、馬有岳被捕入獄,顏欽賢與蔣渭川則被通緝。第三、第四次大會省參議員因而有所顧忌,無論出席、提案與發言頓時銳減,衝擊著當年的議政。
省參議會議長在第三次大會口頭報告:「過去兩次大會,本會議員一無缺席,此次因二二八事件,議員當中被捕者有之,被通緝者有之,失蹤者亦有之,本人以職責所關,不無悲悵!」
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五十四號
電話: 886-2-23326228
傳真: 886-2-23396228
行政院設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依「二二八事件處理條例」首揭條文除處理二二八事件補償事宜外,並使國民瞭解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促進族群融合;尚包括協助國人瞭解事件真相之文宣活動、辦理二二八事件之調查及考證、平反受難者名譽及促進台灣社會和平等工作。
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省參議會的衝擊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爆發,時值省參議會休會期間,其中省參議員王添燈、林連宗身亡,郭國基、林日高、洪約白、馬有岳被捕入獄,顏欽賢與蔣渭川則被通緝。第三、第四次大會省參議員因而有所顧忌,無論出席、提案與發言頓時銳減,衝擊著當年的議政。
省參議會議長在第三次大會口頭報告:「過去兩次大會,本會議員一無缺席,此次因二二八事件,議員當中被捕者有之,被通緝者有之,失蹤者亦有之,本人以職責所關,不無悲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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